自2020年10月10日,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,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“断卡”行动以来,湖北巴东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,有力打击利用“两卡”实施的典型网络诈骗犯罪,截至目前,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4件,涉案29人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。 典型案例 贩卖银行卡、U盾、手机卡 2020年5月左右,冀某得知贩卖银行卡四件套(包括银行卡、电话卡、U盾、身份证照片)用于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等可以牟利后,欲以此手段非法谋取利益,与上线“小磊”取得联系后,冀某先后向他人收取20余套银行卡四件套邮寄给“小磊”,“小磊”给冀某支付共计11600元。2020年9月15日,巴东县一被害人发现被他人冒充领导骗取120000元后,向巴东县公安局报案,经调查,被骗资金120000元转入冀某贩卖的银行卡账户中。 贩卖对公账户 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,谭某某明知他人收购对公账户用于网络犯罪,获取非法利益,仍帮助他人贩卖对公账户共计15套、个人银行卡5套。经查,谭某某贩卖的对公账户的交易流水金额为2.195亿余元,其从中获利1.7万元。 |
2024-04-12
2024-02-22
2024-02-11
2024-02-19
2024-02-16
© 2013-2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