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8月至10月间,被告人姜某某经同案人介绍,欲前往缅甸电玩城打工,后与杨某、牟某某等人非法出境至缅甸邦康地区。2023年8月27日至10月7日期间,姜某某等人被骗至诈骗园区,经上线培训,针对中国境内女性公民,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。其与上述同案人作为同一小组成员,负责虚构军人或商人等成功人士身份,利用QQ等聊天工具,获取被害人信任,再由其他小组成员继续诱骗被害人投资理财。姜某某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窝点累计时间达30日以上。被告人姜某某逃离诈骗园区后,主动向边检部门投案,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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